
贵州已婚男子沈某2021年在一家足浴店认识一名20来岁女子,女子多次约她教她练车,某次练车后两人到酒店开房,沈某被女子指控强奸,称当时她打破瓷杯拿起碎片抵死不从,但沈某仍将她压在床上。沈某则称女子是「自己上床躺在我身旁」,否认性侵。法院仍将沈某依强奸罪判刑2年。原本不上诉的他如今出狱决定维权,「一家人在当地擡不起头来,我想还自己一个清白」。
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导,沈某说,2021年他在贵州毕节一家足浴店认识当时20来岁的女方,两人露过营,女方知道他有家室。2022年7月26日案发前,女方多次约他练车,「她坐在我腿上,我坐在她后面,教她开车」,因当晚喝了啤酒,考虑到查酒驾,沈某在征得女方同意后,当晚11时许将女方带至大方县某酒店,并保证不会欺负女方。
两人在酒店4楼客房聊天过程中,女方自己把美甲弄掉了提出索赔,沈某通过微信转了520元(人民币,下同)。后因为沈某关灯,女方将电视机前的瓷杯砸碎,捡了一块碎片称她什么都做得出来,沈某在抢女生手里的碎片时,他的左手拇指、食指被划伤。沈某说,他并非采取暴力手段胁迫女方做什么,女方完全有机会自行离开。
「她提出要去卫生间刷牙,卫生间靠近客房门,我当时躺在床上没跟着她,她刷完牙以后自己上床,躺在我身旁,而且到最后我也没强留」,沈某表示,她可能感觉很没面子,最后在门边把钱(520元)退了后就走了」。案发次日凌晨,女方向警方报案。2022年7月28日,沈某涉嫌强奸未遂被刑拘。
检方指控其在酒店房间内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。女方反抗并以自杀相威胁,沈某未能得逞。女方颈部、手腕、手掌等处受伤。大方县法院审理认为沈某构成强奸罪,2022年12月判决有期徒刑2年。
但沈某说他一直没有认罪,也都否认发生性关系,完全不知道怎么会有认罪认罚的情况,当时在酒店他提出让女方做他的女友,对方说再考虑一下,后来发520元的红包她也接受了,沈某一度认为对方是接受了他的意思。沈某解释判决后他没上诉的真实心态,是因为「被吓到了」,「觉得没什么希望,心灰意冷,不想挣扎了」。
女方及其家人对此不愿回应。判决书显示,女方陈述称,当晚两人去吃了烧烤,沈某喝了半瓶啤酒,说当晚查酒驾,提出到酒店开房。「他就喊我躺到床上去,强行把我抱上床,亲我脖子和嘴巴,还把我的手机拿走。我使劲挣脱,害怕他有过激行为,就说先让我去刷牙,他同意了。我去刷牙以后,又回来坐到床上,发现我的美甲在挣扎的时候掰坏了,要他赔我,他从微信上转了520元给我」。
女方陈述称,当时沈某「躺在我旁边,用一只手搂腰,然后关灯。我就从床上跑到柜子旁,拿了一个杯子砸在地上,捡了一块碎片抵在我的脖子上,我当时告诉他,不要逼我,不然就死给你看。」僵持几分钟后,他的手被划伤了,后来把她摔倒在床上,「接着就想压在我的身上。我就把双脚弯起来,顶着他的胸口」,「「我问他到底想干什么,他说喜欢我。我问他是不是早就对我有预谋,他说是的」。
女方在陈述中表示,她颈部的伤并非沈某所致,「我的脖子上是我用杯子碎片抵着的时候受伤的」,「我所说的侵犯,就是他想和我发生性关系」。
2025年2月24日,32岁的沈某接称自己并未认罪。「我是去年7月服刑两年期满出狱的。已经关了两年,我认为我和她是你情我愿。」沈某表示,坐牢出来以后,以前经营的饭店倒闭了,好多帐也没收回来,一些帐户也被法院冻结。小孩在学校里受人欺负,一家人在当地也擡不起头来。女方也起诉他索要民事赔偿,开始索赔10万,经过协商降到了8888元。
「我现在还没赚到钱,还没给她。我现在一屁股欠帐,贷款加上利息杂七杂八的也有六七十万。」沈某称妻子是看在孩子份上才没闹离婚。2月27日,沈某前往毕节市中院递交「再审申请书」,「我还是想,不管对自己还是家人,要有一个交代,所以我现在想维权,想还自己一个清白」。